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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后,孩子怎么上补习班?|小麓普法

  近日,相信不少家长和教培机构开始焦虑了
  只因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也就是本周日)
  “'双减'已经实施多年,也没啥效果啊?”
  “《办法》的出台,会不会导致培训机构
  大量减少或者更加隐蔽
  合法合规的机构会不会水涨船高?卷的更卷?”
  “以后是不是都不能补课了?补课真的会罚款吗?”
  ......
  有疑虑的家长往这里看!
  今日小麓请到湘军麓和所合伙人谭江玮律师
  为大家详细解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今日普法
  一、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解读
  1、老师违法也要罚
  《办法》出台前,公司或者非公司企业法人,即培训机构是主要处罚对象,处罚依据的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这就造成实践中的怪象,越是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越容易被监管、处罚,反而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难以有效约束。然而,教培市场中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层出不穷,甚至一个老师就可以实现“机构”正常运转。
  《办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明确了处罚对象包含了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扩大了处罚范围。也就是说,老师或者其他组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也将受到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中小学生包括高中、中专、职高生,但不包括3周岁以下的早教、大学生和职业培训。
  另外,《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2、“挂羊头卖狗肉”要罚
  “冯阿姨26岁,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拥有英语六级证书、编程证书;黄阿姨30岁,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竹笛五级、拥有C1驾照......”
  在求职网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求职信息,拥有高学历的名校研究生,甚至是海归留学硕士,纷纷热衷当起了住家阿姨,求一份家政的工作,让人感到不解。
  其实她们并非是传统意义上买菜做饭的家政阿姨,而是打着家政的旗号进行家教补课,她们收入不菲,月薪在1.5万-2万元。这种家教方式在深圳、上海等地风靡,很多有钱家庭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都愿意花这1.5万。
  然而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今后也不好使了。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处罚情形,(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以上基本囊括了目前教培市场变相校外培训的情形,违者将会被处以退还所收费用、警告或通报批评,并根据严重程度处以5-10万罚款。
  3、聘用“黑前科”教师要罚
  近几年,未成年人遭老师性侵事件频发……“性侵”,不但会受到刑事处罚,在教育行业更加会受到限制。
  此前,教育部会同人社部出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不得聘用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2020年,教育部又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开展从业人员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集中查询。
  对此,《办法》第二十二条配套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因此,教培机构聘用教师时需要擦亮眼睛,严格准入,否则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图片
  4、组织开展“黑竞赛”要罚
  “违规竞赛!”今年年初,教育部通报了群众反映的“叶圣陶杯”华人青少年作文大赛,引发社会关注。
  “三大写作赛事之一,‘为学杯’征文中。”一家社交平台上,有人发布这样的比赛广告,引得不少家长跟帖咨询如何参赛。该广告宣称“为学杯”作文大赛和“叶圣陶杯”“冰心杯”齐名,属于“国家级”写作赛事。这样“高端”的作文比赛广告,不是个例。教培市场中五花八门的比赛动辄被宣传为“国家级”“全国性”“高权威”,有的比赛甚至冠以“中国”之名,噱头十足。家长们被这些眼花缭乱的竞赛弄得晕头转向,教培行业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有鉴于此,《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教育部在今年1月29日发布《关于共同抵制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活动的提醒》,“凡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的结果均不得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也不得作为中高考加分项目。”因此,超出上述名单范围的竞赛项目即为违法,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国家直接制定白名单,可谓用心良苦。
  二、立法预期:培训机构要凉凉?
  《办法》并非网传的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训。
  总的来说,教育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实现教育公平。从内容上很明显可以看出对于违法情形的打击范围、力度的增加,不仅将对校外培训机构、老师,同时也将对广大学生、家长产生巨大影响。
  如此大手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预期:
  第一,进一步限制校外培训的规模。“一对一”“一对多”,隐藏式、小作坊式校外培训生长的土壤将进一步压缩,必将导致可供家长选择的校外教培机构数量大幅缩水。
  第二,进一步减少家庭经济负担。“双减”之前,家庭条件好的孩子可能要同时学习7、8门主副课,这就导致条件一般或者不好的,也绞尽脑汁跟上步伐,造成普通家庭负担极大,因学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办法》的出台能进一步为家庭松绑,一定程度上减少家庭负担。
  第三,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国家严厉打击违法校外培训,必然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即提高校内教育质量,从国家、省级层面教育部门文件也可以看出,包括教师队伍改革、课程改革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正同步推进。这都是为了一个根本而共同的目标: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以此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第四,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法》初衷是让大家不要内卷,减少因校外培训导致的学习负担不均衡的问题。所有学生都有机会接受相对公平的学习资源,减少因经济条件限制而无法接受校外培训的学生的学习差距,最终实现教育公平公正。
  三、律师建议:教培机构、家长何去何从?
  新规出台给教培行业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将引导家长更加关注教培行业的发展以及对教培机构的选择。在此,律师建议:
  作为家长,不要“病急乱投医”,要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教培政策、寻求专业建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查看机构执照、资质证书等是否合法合规。同时,要转变教育理念,重视在校学习、加强家校沟通,培养孩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避免过度培训和过度竞争的风气;最后,遇事不怕事,遇到不公平、违法的情况,要积极举报维权。
  作为教培机构,合法经营是必然,在登记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间,聘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按规定的方式提供符合要求的培训,才是王道。《办法》对教培行业违法违规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处罚依据,退费加没收违法所得是标配,站在教育从业者角度,铤而走险的风险极高,一旦发生学生家长不满意或出现分歧时,教培机构和老师将面临一无所获甚至倒贴的尴尬境地。
  当前,“教育内卷”显然已严重影响国家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出重拳打击治理,值得称快。《办法》出台并不意味着校外补课就违法,它的制定初衷是为解决校外培训乱象,落实国家政策,响应社会呼声,促进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教育公平。
  但是,要全面贯彻实施仍面临相当的困难和挑战,这不仅仅需要教育领域,还需要全社会、全行业共同努力,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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