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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从《羊了个羊》看网络游戏的侵权认定

如今,火爆全网的《羊了个羊》休闲小游戏,在抖音的话题量已经超过16亿,每日的玩家数突破6000万。所谓树大招风,爆火与流量,不仅让开发公司北京简游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简游公司“)赚的盆满钵满,还引起了“抄袭“的质疑。

《羊了个羊》是否侵权?

有网友指出,《羊了个羊》和《3Tiles》在游戏规则、游戏道具、游戏界面上存在高度相似,两款游戏的卡牌形状都是正方形;卡槽都在游戏界面的下方,都只能摆放7张卡牌;三个道具中有两个道具是一样的。



《羊了个羊》和《3Tiles》对比

对此,简游公司负责人表示,“《羊了个羊》游戏使用的是最基础的游戏玩法,如果‘连成三个’的玩法就算抄袭,那这样的游戏也太多了,用户自然有自己的判断。”
究竟《羊了个羊》是否侵犯了《3Tiles》的权利,至少应该考虑三种侵权类型。
1.侵犯专利权    2.侵犯著作权   3.不正当竞争

①侵犯专利权的判断

专利权是由权利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后授予的权利,所以《羊了个羊》侵权的前提是《3Tiles》的开发公司在中国申请了相关专利,否则专利侵权就无从说起。
有聪明的读者该问了:“游戏规则难道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吗?”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对网络游戏而言,单纯的游戏规则,如“从随机排布的元素中依次选取三个相同元素即可消除”是无法申请专利的,但是结合游戏运行的程序逻辑、网络技术、加上专利撰写技巧,完全有可能取得专利权。比如支付宝的集五福、电脑上的扑克游戏等都取得了专利权。
因此,只要《3Tiles》的公司未向中国提交相关的专利申请,《羊了个羊》就不可能侵犯《3Tiles》的专利权。

②侵犯著作权的判断
著作权的取得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动取得,只要作者的国籍或经常居住地国属于《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所完成的作品在我国即可享有著作权。所以即使《3Tiles》是外国公司开发的,也在我国享有著作权。



 图源来自网络


网络游戏的著作权包括两种,一种保护看得见的游戏界面,一种保护看不见的软件代码。

游戏界面是由卡牌图案、道具图标、背景图案、过程动画、背景音乐等多种元素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单独的图画、文字、音乐等分别构成美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其中游戏运行中形成的连续画面,我国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属于视听作品的范畴。

很明显,《羊了个羊》和《3Tiles》的卡牌图案、背景图案、背景音乐具有较大区别,就单个作品而言,不构成侵权。

再将两个游戏运行的动态画面进行比对,由于两款游戏的游戏规则均为“连成三张就消除”,所以动态画面都是重复“选取卡牌”“移入卡槽”“消除卡牌”的过程。而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仅限于表达,不保护思想,并且对于某一思想的有限表达方式不受法律保护。


 图源来自网络


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在同一游戏规则下的游戏画面相似就构成侵权,还需要进一步区分属于“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还是“有限表达”才能得出是否侵权的结论。

软件的侵权认定与著作权的侵权认定类似,判断两个软件是否侵权,一般需要对源代码除开源代码以外的部分进行比对。但涉嫌侵权的源代码对权利人来说难以取得,实践中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比对,佐证侵权行为是否存在:
(一)目标程序比对;
(二)特征性缺陷比对;
(三)软件存储介质内容、安装过程、安装目录、运行状况的对比;
(四)软件功能的比对。

比如,一般的网络游戏开发者会预判玩家的操作,在此基础上设定不同的难度,让不同水平的玩家能够享受游戏通关的体验。但早期的《羊了个羊》,其卡牌排列是完全随机的,开发者并没有考虑如何保证一定的通关率。对比《3Tiles》,其根据难度的递进设置了几百个关卡,让玩家通过关卡的同时还享受游戏的乐趣。

进而可以得出初步结论,两个游戏在开局分配卡牌部分的代码并不相同。但从分配卡牌的功能来说,《羊了个羊》实现的功能被包括在《3Tiles》实现的功能之内,因此并不能完全排除侵权的可能性,还需要进一步比对两款游戏的源代码。

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的是引人误解的“蹭名牌”“搭便车”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需要满足在先客体具有一定影响、在后行为足以产生混淆两个条件。在《羊了个羊》爆火之前,《3Tiles》在国内的下载量排名稳定在1000名以外,随着《羊了个羊》爆火《3Tiles》的排名才冲到排行榜前列。

并且《羊了个羊》和《3Tiles》只是玩法相同,游戏的关卡设置、排名方式、整体画风和背景音乐都不相同,不会使人将两款游戏混淆。因此《羊了个羊》的开发者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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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网络游戏开发者如何完善知识产权布局,避免被诉侵权或被他人侵权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设计游戏时对相关专利、作品是否可能侵权进行内部排查;

2.在游戏发布前申请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将游戏中的人物、道具、背景、软件等申请著作权登记;

4.保存开发过程中的图形、文档、代码;

5.提升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前人的肩膀上完成的,合理的借鉴和模仿是法律允许的范畴,借鉴他人成果时既不能肆意妄为,也不宜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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