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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案例|未签书面合同,单价约定不明,还能拿到工程款吗?

时间:2025-03-19   来源:原创    人气:45

  案件类别: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纠纷
  检索主题词:建设工程合同
  承办律师: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聂嘉仪、曾晓明、黄完如律师
  “感谢聂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再审改判全额支持工程款,为我伸张了正义!”近日,当事人张先生专程来到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向聂嘉仪、曾晓明、黄完如三位律师赠送锦旗致谢。
  本案系建设工程领域因欠缺书面合同引发的结算纠纷典型案件。作为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石,施工合同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划定权责边界,保障了各方权益。然而实践中,因急于开工、轻信口头承诺或忽视合同重要性,许多从业者未签书面协议便启动工程。一旦产生纠纷,缺乏合同约束易导致争议频发,双方主张难以举证,陷入被动僵局。这一胜诉案例,为建设工程领域因未签书面合同引发的结算争议提供了典型参考。
  2021年9月,张某与A工程公司通过电话、微信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张某承包地坪工程,单价为12.5元/平方米,含混凝土9元、金刚砂3.5元。施工完成后,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欠款总额,A工程公司玩“失踪”,既不正面回复也不提异议。搁置段时间后,A工程公司突然提出双方达成的合意是9元/平方米,含混凝土和金刚砂,声称若按12.5元/平方米的单价,则不会承接工程。要是张某能接受9元的单价,马上付清全款。此时工程已完工,工程量亦核对无误,面对A工程公司的强势地位,张某不甘被迫接受降价结算。经再三考量,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判决结果迥异,最终进入再审程序。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关键证据仅存于微信聊天记录等碎片化信息中,工程单价约定模糊,案件事实认定难度极大。
  单价认定分歧: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对口头约定的单价各执一词,张某主张12.5元/平方米,A工程公司主张9元/平方米,争论不休又都缺乏直接证据予以证实。
  证据效力问题:双方仅依靠电话、微信等碎片化沟通方式就工程单价达成合意,而这些零散的沟通记录语义模糊,存在多种解读可能,难以清晰界定双方对于工程单价的真实约定。
  聂嘉仪、黄完如、曾晓明律师团队针对案件难点,精细化梳理证据,详细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工程量确认单等碎片化信息,构建完整的时间轴,还原交易过程。结合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的核对记录、阶段性付款凭证等关键事实,还原双方接洽工程项目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再审法院采纳律师团队提交的证据链及法律分析意见,认定张某主张的12.5元/平方米单价符合交易习惯和实际履行情况,判决A工程公司全额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案件办结后,张某专程向律师团队赠送印有“睿智雄辩捍正义德高才厚护公平”字样的锦旗。锦旗背后,既是委托人对案件结果满意程度的表达,亦是对律师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高度赞誉。
  对于未签订合同但已施工完毕的建设工程纠纷,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强化证据意识
  施工过程留存关键证据:如询价记录、施工过程聊天记录、工程量确认单、验收记录、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等;若对方接收工程成果,务必取得书面验收文件或实际交付使用凭证。
  2.及时补签协议
  即使开工前未签订书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时间、质保期等核心条款。
  3.争议解决路径
  协商无果时,可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诉讼中重点举证实际履行的过程及价款计算依据。
  本案的成功得益于律师团队对案件细节的梳理,深入举证浅出分析,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未来我所律师将始终秉持“专业、敬业、务实”的执业态度,努力为每一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委托人,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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