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方向,始终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律所内部管理。实行合伙人会议领导下的管委会主任负责制,管委会下设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专业团队建设委员会、宣传推广与品牌建设委员会、业务审批与指导部、业务学习与培训部、案件质量督查与投诉处理部等8个管理部门。系统建立完善了民主管理的合伙人会议制度、管委会工作规则、重大案件讨论制度、诚信为本的用人制度、价值优先的考核制度、预防为主的监督制度、务实管用的行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实现了“零投诉、零惩戒、零处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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