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促进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长沙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现就我所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及为事务所发展建言献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7年3月18日(周六)上午9点事务所大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1、事务所党支部成员及全体党员律师
2、事务所合伙人及管委会成员中的全体非党员律师
三、会议议题
1、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为麓和所发展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建言献策
四、会议要求
1、每名党员要准备好发言材料或发言提纲。发言内容要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和职业道德合格、担当尽职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集体组织观念淡薄、职业道德纪律失范,进取心不足、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重点谈如何为事务所发展奉献力量(特别是自身分管、负责工作)及对事务所发展建言献策。
2、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非党员律师可参与评价。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3、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向主任请假。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七年三月十三日